“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近日,米易县人民法院白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姚大爷与妻子育有两个儿子,收养了一个女儿。虽然儿女都已成家立业,但老两口单独居住在老屋,且与二儿子姚某伟一直关系紧张、时有口角。街坊邻里都知道姚大爷与二儿子“要闹架、过不拢”,村社干部也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没有取得效果。近日,父子二人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姚大爷一气之下,以赡养为由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米易法院白马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程倩心里清楚,这看似是一件简单的赡养纠纷,但父子二人矛盾由来已久,单纯就案审案,机械适用法条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要使姚大爷夫妇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还得从情字入手。
随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既对姚大爷的两个儿子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耐心劝解,同时也劝慰老两口放宽心、不要过多操心子女的生活,并结合典型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诫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互相推诿、不尽赡养义务,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几经周折,各方终于放下对彼此的偏见,也打开了心结,共同协商老人的赡养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场长达几十年的家庭纷争最终在白马法庭得到圆满化解。
群众之事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白马法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人民群众“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烦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祝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