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某、伍某某等69人向黎某某追讨劳动报酬一案,经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黎某某应付夏某某、伍某某等69人工资计18万余元,因黎某某未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夏某某、伍某某等69人于2020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黎某某从2018年以来牵涉拖欠民工工资、借款纠纷等案件近百起,首次执行中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期间,执行法官通过梳理案件发现该批案件虽案涉人数与案件数众多,但总金额不足一百万,且个案标的额不大,其中最小一件案件申请标的额仅为121元。执行法官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于2020年12月果断传唤被执行人黎某某到法院配合执行,但被执行人态度消极,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宣读拘留决定,办理拘留手续时,被执行人黎某某慑于明示法律后果,向执行法官表示认错悔过,当即主动联系亲人、朋友筹措资金,最终担保人范某某当场将10万元执行案款打入法院指定帐户,并且提交了在执行余款阶段的担保承诺书。鉴于此,法院对被执行人黎某某做出暂缓执行司法拘留的决定。
2021年2月,担保人范某某主动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已将其担保的执行余款10万余元转入被执行人黎某某个人账户,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责令被执行人黎某某将转入其账户内该笔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告知其擅自转移、隐匿财产的法律后果, 但被执行人黎某某拒绝,当日即擅自将该笔款项转出用于支付其个人其他债务,致使本案69名民工工资无法兑现。因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2021年4月,执行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黎某某拒执刑责。公安机关审查立案期间,随即传唤黎某某问话并予以训诫教育。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下,被执行人黎某某迫于刑罚强大威慑,于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前主动将执行余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69名民工的劳务报酬得到有效保障。
被执行人黎某某涉及的一系列执行案件,个案大多数标的小,往往几百到几千元,但民生利益无小事,特别是案涉民工工资与劳动报酬,能否兑现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本案,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依法打击拒执违法行为,合力破解执行难,共同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证明,执行联动大格局,特别是公、检、法司法机关联动合力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杨晓东 熊英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