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公司与陈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陈某某系公司老职工,现已76岁。陈某某退休后无房居住,2009年11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公房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峨边县沙坪镇大坪路86号尚领新城X栋X单元X号房屋一套,享受廉租房政策,2018年7月被告参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取得棚改房,因新接收棚改房需装修,被告承诺于2019年1月31日前腾退房屋,否则按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支付租金,时至今日共计拖欠租金14900余元,原告于2022年6月23日诉讼来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腾退房屋,支付租金。 化解纠纷 本院审理过程中因考虑被告年龄较大,不宜强制腾退,承办法官也多次做原被告双方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纾缓情绪、化解矛盾。经过承办人充分的释法明理和双方的相互体谅最终达成和解。被告陈某某已于2022年8月1日主动腾退房屋交还原告,原告考虑到老职工特殊情况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携手搬离 此外,该公司充分考虑老职工的身体状况,主动向承办人申请一同帮助陈某某腾退房屋、搬往新家。 高效课 下一步,峨边法院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