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助力企业理顺关系妥善化解劳动报酬纠纷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曾书敏 发布时间:2022-05-25 16:53:41

5月2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前往屏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企业劳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1653468857(1).jpg

2018年1月,罗某为某酒业公司(后更名为某纺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019年12月,因公司一直未支付罗某相应劳动报酬,罗某多次找公司协商,公司遂向罗某出具《工资欠款单》确定尚欠罗某工资15000余元。2021年12月,公司再次更名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因公司迟迟未支付罗某工资,罗将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副院长吴亨通过与被告公司沟通,了解到该食品公司对所欠薪金事实无争议,但因公司股权变动,股东之间矛盾未解决,故未支付包括罗某在内等数十名工人工资。考虑涉及民生问题,也可能影响企业稳定,副院长吴亨通知该公司股东及欠薪工人一同前往屏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调解。

吴亨副院长了解到矛盾根源是公司新入股的大股东与法定代表人缺乏沟通,导致彼此之间产生分歧,股东之间意见表达不畅,引发矛盾纠纷。考虑到案件的调解更有利于以后各股东之间的合作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故找准争议点,耐心的和双方进行沟通,讲解解决纠纷的办法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最终成功消除双方顾虑,达成一致意见,表示立刻处理欠薪问题,结清所有工人的工资。

近年来,屏山县人民法院既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又注重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寻求多元化化解方式,努力消除劳资纠纷,确保企业稳定有序正常生产。

(曾书敏)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