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结合上级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聚焦涉民生案件精准发力,集中开展执行司法救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年1至4月,叙州区法院执行局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为导向,以司法救助为抓手,继去年年终岁末“司法大拜年”执行专项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后,于今年第一季度再次集中开展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先后为5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64293.2元。其中,赡养、抚养类案件3人2万元、民工工资及劳动报酬类案件21人26.79万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人21.12万元、刑事案件被害人2人4万元,其他涉民生涉稳定相关案件16人125193.2元。
此次司法救助专项行动期间,叙州区法院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一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多方争取相继引入民政救助、保险救助、信访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法委维稳资金,形成了融政府专项救助、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救助、维稳救助等多元互补一体的综合司法救助资金保障体系。
二是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梳理排查历年来“终本”案件中“执行不能”与“执行难”案件,对不能正常生产生活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以及信访维稳所涉特殊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做到“应救尽救”,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联动合力,即时发放救助款。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救助决定,救助资金即由区法院财务部门及时直接发放给被救助人员,充分体现司法救助的救急性与实效性,全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如涉宜宾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民工工资及劳动报酬案件,于2022年1月3日立案,6日作出司法救助决定,7日即发放司法救助金15.6万元,“好雨知时节”,司法救助及时助力20余名群众及其家庭顺利度过春节。
(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