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书楼人民法庭进村现场勘查土地纠纷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肖燕茹 发布时间:2022-04-14 16:08:56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前往书楼镇火焰村,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进行现场勘查。

1649923795(1).jpg

邻里相处,本应以和为贵,但书楼镇火焰村王某某与陈某某两家却因土地相邻,双方就土地使用及边界问题纷争不断。王某某称小地名中板上的半亩地被陈某某侵占多年,且陈某某在其侵占的土地上已修建了房屋,要求陈某某返还侵占的土地,赔偿各项损失56000。法官上门勘查时,陈某某提供了房屋产权证及承包土地登记表,证实土地使用权系本人所有,房屋修建也属合法建造。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法官立即到田间地头现场勘验,制作勘验笔录,并去火焰村村公所了解情况,发现本案系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法官就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向当事人及村干部耐心释法,劝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争议,切莫伤了邻里和气,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依法维权。

土地纠纷牵涉广大农民利益,当事人也多为同村邻里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邻里关系,并可能因此触发更多的矛盾与纠纷,不利于农村和谐稳定。书楼法庭在处理涉及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时,积极采用实地勘查,现场调解,现场普法等方式,把庭审活动挪到田间地头,力求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意识。

(肖燕茹)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