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者进行抽查。
经抽查,一农膜经营者经营的聚乙稀薄膜不符合国家标准,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该经营者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经营者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经营者处以罚款319.6元,没收违法所得33.8元,并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聚乙稀薄膜。
在今后的工作中,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者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民耕种生产。(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