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会同筠连县综治中心“光鑫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袁某平于2024年2月8日驾驶小轿车至筠落路25公里100米处违法超车,与原告袁某丛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原告袁某丛车辆严重受损。经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勘验,认定被告袁某平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袁某丛无责任。原告袁某丛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拖车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3612元,被告袁某平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袁某丛向筠连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袁某平支付原告袁某丛垫付的上述费用。
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清晰,案涉标的较小,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经与原、被告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筠连县法院将案件委派至筠连县综治中心“光鑫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胡光鑫在耐心听取原告袁某丛的意见后,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与被告袁某平联系,分别对原、被告开展劝说疏导、释法明理工作,积极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筠连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院+综治中心”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及时化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