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谢你了,拖了两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这是案件当事人对刘燕法官的感谢,并且为她送来了感谢锦旗。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雇请原告从事水泥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作期间的工作量进行了结算,由于被告中途支付了部分工资,导致双方对工资金额产生了较大的分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
开庭当天,被告因在外省工作所以未到庭参与诉讼,案件原本可以缺席审理,但承办法官经询问后得知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为了有效化解双方“心结”,法官遂决定从亲情入手,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电话询问,被告认为工资金额应为8100元,但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劳务工资21800元。
由于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仅就金额存疑,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主张的金额差距分别从银行转账记录和双方微信发送的结算清单进行核实,并耐心与双方沟通,从维系亲情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开了双方的误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15000元劳务工资。
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今后,叙永县法院将继续践行“纠纷一次性解决”工作理念,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审判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相结合,化解矛盾,用心用情去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