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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叙永:庭所联动,耄耋老人有所“养”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熊妍冰 丁莉娟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9:04

近日,叙永法院摩尼人民法庭与叙永县赤水镇中心司法所、叙永县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据悉,曾某系叙永县赤水镇村民,现年80岁,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本应享受儿孙满堂的幸福,但却多次出现了老无所养的情况。曾某的女儿早早出嫁后,一直在夫家生活。曾某在此之前一直与二儿子生活在一起,大儿子年至花甲却一直未婚嫁,更无子女,因此也无法承担曾某的赡养问题,小儿子一家常年在外务工,照料曾某的时间少之甚少,长此以往,三兄弟因为母亲的赡养问题多次产生纠纷。村社对于曾某的赡养问题,也曾多次组织母子几人协商,但是每次协议的结果曾某的儿子们不是不履行就是履行了一部分就不再理会。

无奈之下,村社干部就曾某的困难找到赤水镇中心司法所及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在了解情况后,司法所所长与石榴籽调解员一起去到曾某家中,多次向曾某的子女释法明理,在多次的沟通协调后,曾某的子女终于就曾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各方能够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赤水镇中心司法所所在与石榴籽调解员一同引导曾某及其子女向叙永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协助他们准备相关材料。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摩尼法庭法官再次邀请了石榴籽调解员一起去到曾某家中,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再次对曾某的子女进行普法、释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曾某及其子女均愉快的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其子女亦表示无论自己的生活如何,一定会保障母亲安享晚年。通过回访了解到,曾某现与大儿子生活在一起,二儿子和小儿子在外务工,每月定期支付曾某的赡养费,女儿也时常回家看望母亲,曾某的生活不仅受到了保障,也找回了家庭的和谐。

此前,叙永法院摩尼法庭与叙永县赤水镇中心司法所签订《庭所联建联动协议书》,特别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联动化解、调处达成了合作。下一步,双方将深化合作,对于部分矛盾纠纷,在石榴籽调解的同时委托司法所进行法律指导,增加纠纷化解成功率,减少纠纷双方的诉讼成本,同时达到为群众解纷排忧的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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