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发展,近日,名山区法院百丈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并在事后积极督促、协调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通过“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向某在A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上做工,在锯木板过程中,被电锯锯伤左手食指和中指,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A公司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向某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金,若A公司逾期未支付,向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金10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了解到A公司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每天与A公司负责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对其阐明逾期未支付产生的法律后果、说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产生的相关影响,最终通过十多次电话沟通,A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支付向某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金,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名山区法院百丈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不仅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发挥“小”法庭的“大”智慧,为辖区的社会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探索“诉源+执源”双治理的新路径,将非诉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诉源治理一盘棋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