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凌晨2时许,接群众报警称:在喜德县城某酒馆有人醉酒闹事。接指令后,喜德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据了解,该男子在酒馆总共消费了534元,醉酒之后就是不肯付钱。民警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但男子依然不付钱。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所里作进一步调查。 目前,吉布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喜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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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凌晨2时许,接群众报警称:在喜德县城某酒馆有人醉酒闹事。接指令后,喜德县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据了解,该男子在酒馆总共消费了534元,醉酒之后就是不肯付钱。民警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但男子依然不付钱。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所里作进一步调查。 目前,吉布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喜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