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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善意执行促和解 40余万元案款履行完毕

来源: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4-05-21 17:03:47

“非常感谢纳溪区人民法院,高效执行,为我们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专程赶至纳溪区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公正高效的为民情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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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泸州某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双方自愿达成还款4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但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及时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未主动履行。通过网络查控,查明了其公司账户上仅有零星存款,不足以还清货款,且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积极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企业负责人表示,前期主要是企业资金困难才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在企业经营正在好转,一定会尽快还清欠款,请求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再次协商。考虑到双方是长期合作企业,如果只是强制执行,被执行公司可能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经营困难,而申请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经与双方企业负责人反复沟通,泸州某建材经营部最终同意给予某工程有限公司一定的还款期限,该案达成和解。还款期限到后,被执行人按约将该案案款40余万元全部支付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纳溪区法院始终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树立“程序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兑现最快、体验最优”工作导向,提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意识,准确把握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切实为企业解难纾困,以公正务实高效作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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