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跑这么远来办案。”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重庆市大足区,成功执行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事后,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黄某系货车司机,长期为从事农产品批发生意的刀某运输货物,累计运费20余万元。刀某因经营不善,一直拖欠黄某运费,并不予支付、不予理睬。黄某遂将刀某诉至法院。翠屏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刀某给付黄某运费243000元。因黄某下落不明,黄某申请执行后,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日前,黄某打听到刀某外出后在重庆市大足区某地开办一个家庭农场,从事菌菇、草莓等农业种植项目,最近有一批菌菇将要销售的信息。4月25日,黄某找到刀某后,刀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拖欠的运费。
无奈之下,黄某尝试拨打翠屏区法院“执行110”电话。翠屏区法院“执行110”接到黄某反馈的情况后,迅速出动,驱车前往重庆市大足区,对刀某实施传唤。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刀某知晓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刀某当即多方设法筹款,因其欠款较多,无法筹集太多资金。
鉴于刀某的认错态度和黄某的意愿,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刀某先期给付欠款3万元,剩余款项待其农场菌菇等农产品陆续销售后分期给付,并由刀某朋友担保。和解协议签订后,刀某当场给付黄某欠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