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院始终坚持“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专项活动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将使命担当扛在肩上,把群众嘱托放在心中,攻坚克难,勇于亮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纳溪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廖某某和李某某相约来到纳溪区法院,将两面裱有“精准发力,要回血汗钱”、“666”的锦旗送到纳溪区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帮助其拿到拖欠数年的工程款。 简要案情 多年前,廖某某、李某某分别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代某某签订合同,就某学校校点新建教学楼工程及附属维修工程达成合作,并于2019年2月与廖某某结算,出具欠条一份确认廖某某已完成工程价款,于2021年1月与李某某结算,确认李某某应收工程价款。后李某某和廖某某一直催要未果,迫于无奈,遂将其诉至纳溪区法院。 2023年9月,判决虽下,刘某某与代某某依旧消失无踪。廖某某与李某某于近日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亮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纳溪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及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未查得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最终,通过走访调查等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将其拘传至纳溪区法院。 圆满执结 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同时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现场支付两案全部案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古蔺法院 近日,古蔺县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罗某等十一名农民工在拿到工资款后,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达谢意。 被执行人王某系工程包工头,2021年10月,罗某等人为其工程搬运材料,工程完结后王某一直未向罗某等人支付工资。罗某等人向古蔺县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罗某等人上门“拜访”,其反而躲起来不见影踪。无奈之下,罗某等人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古蔺县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控系统依法冻结了王某的账户,但王某账户上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支付义务,但其一直用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与执行法官会面,期间不仅不主动履行债务,还多次要求法院为其解冻微信、银行卡账号等。 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实地走访,最终在王某租房处找到了本人。执行干警对王某释法明理,耐心劝导,说明民工的不易,从情、理、法的角度详细解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在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和执行威慑下,王某主动交代了在某工程项目上尚有四万余元工程款未结清,同意该笔款项结算到账后支付给罗某等人。在经过一个半月的等待后,王某主动拿着四万余元到法院当场支付了欠款。
下一步,泸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努力打通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