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通过司法救助可以使被救助人得到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近日,纳溪区法院办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向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了申请人迫在眉睫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传递了满满的司法温情。
“老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司法救助申请已经通过了”,承办法官来到了申请人刘某的家中,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审核结果。此前刘某与陈某某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因陈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刘某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申请人刘某则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住院治疗,生活十分窘迫。为帮助申请人尽快走出生活困境,执行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和救急救困原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现在的家庭生活情况,结合村委会出具的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户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主动向当地政法委报告案件情况,后经审查,决定对刘某给予救助。“以前,我从来不知道还有司法救助制度,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申请救助,现在你们主动向我释明并对我进行了司法救助,感谢你们法院,感谢党的好政策”,申请人刘某在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几度哽咽,感激地说道。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举措,细化救助工作措施,进一步彰显“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人文关怀,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被救助对象的跟踪、了解,巩固司法救助成果,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