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两起民生案,法庭利用休息时间为异地当事人提供方便,得到当事人好评。
原告郝某某与被告向某某借款纠纷案,原告郝某某于2024年3月底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被告,被告电话处于关机状态下。法庭工作人员不放弃联系,2024年4月10日,打通了被告电话,被告向某某承认了借款事实。被告讲“我现在在外地工作没法回来参与诉讼,而且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六点半才下班。”为不误被告挣钱,法庭选择在4月11日夜间“云上”法庭为调解,一起困扰原告郝某某三年之久的借款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当晚,另外一起离婚案件因为被告在外省的工厂里上班,需要下午19:00以后下班,书楼法庭决定4月11日晚上20:00组织双方夜间“云上”法庭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屏山法院书楼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充分考虑异地当事人的辛苦和不易,灵活利用休息时间妥善处理民生案件,释放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