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古蔺县人大、县政协调研指导“金兰花”普法服务队工作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作者:斯德元 发布时间:2022-06-23 11:41:17

8acb002d0f62c1f6cc45d37de1f3ed5.jpg

6月21日上午,县人大法治委主任张永发、县政协法治提案委主任牟伟一行到金兰街道调研指导古蔺县“金兰花”普法服务队工作,县司法局、金兰街道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现场观摩了“金兰花”普法服务队普法宣讲活动,查阅了工作开展记录及相关普法活动信息,并详细听取了金兰司法所负责人对“金兰花”普法服务队整体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介绍。调研组一行对“金兰花”普法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金兰花”普法工作开展扎实,取得的效果显著。

调研组指出,要善于在工作特色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基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推动“法治古蔺”建设;要敢于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充分运用新媒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模式等,多方式、多渠道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普法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多元化水平;要勇于做到亮点突出,提高普法覆盖面和群众参与率,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同时将“金兰花”普法打造成为古蔺的特色普法品牌,为古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斯德元)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