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需要整治的面积有多少亩?”“仓库粮食储存量有多少?每日流动量大概是多少?”……这是近日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的场景。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4月以来,洪雅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组织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执行责任落实到位,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
分组检查,广泛收集情况
该县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带领三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城关省粮食储备库、罗坝粮油公司、中保粮所、家家乐超市、雅峨粮油食品厂等22家企业,农嘉谷物种植合作社、城东市场、花溪渠、柳新渠、总岗山水库等18个点位,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耕地保护、种子安全、农业技术、粮食储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查找粮食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检查组从田间地头一直到粮油购销,走访代表和群众80余人次,通过与群众的亲密接触,收集到干部群众建议意见20余条,真切感受到了群众对粮食安全的强烈愿望。
“《条例》实施以来,洪雅县牢固树立粮食安全理念,县政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保障等工作,扎实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农资市场库存充足、供需有序,贯彻落实总体情况较好。”执法检查组成员吴刚说。
对照条文,认真查找问题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核定的规模,及时足额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确保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但目前具备储粮能力仍在储粮的城关省粮油储备库、余坪章山分库只有规定额度的一半。”执法检查组成员柳萍说。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要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少支渠及末级渠系年久失修、病患重重,很多山坪塘带病运行,蓄水保水能力弱。” 执法检查组成员宋佳忠说。
“《条例》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粮食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但目前爱粮节粮宣传不够,一些部门、仓库、加工销售经营户只晓得从上到下抓得紧,一些经营户还说粮食多得很、饿不到,啥子《条例》、预案没听说过。”执法检查组成员马承均说。
4月2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检查组人员逐一发言,共分类梳理出具体问题20个。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主要目的是帮助找准问题,助推粮食安全保障真正走上法制轨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斗芳说。
认真审议,推动整改提升
“建议完善一批亟待整治的田间灌排渠建设,整治一批容积大、效益好的“当家”塘堰等小型水源工程,加大本级财政管护资金对农田水利工程和抢险修复的投入”“建议尽快修订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加大执行宣传力度”……
4月28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畅所欲言,纷纷建言献策。
“问题绝不回避、整改绝不含糊、落实绝不松劲,坚决做到全面整改、销号推进、标本兼治!”会上,县发改局负责人表态铿锵有力。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跟踪监督,助力粮食安全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朱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