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筑基: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提问: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在加速推进中,您如何看待这部法律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史红平: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它以“三个没有变”为立法根基,通过制度设计将“两个毫不动摇”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例如,草案明确禁止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设置歧视性条款。法律还创新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既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又通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为民营企业破除隐形壁垒、稳定发展预期、激发创新活力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公平竞争:构建法制化市场新生态
提问: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您认为如何运用法治手段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史红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需构建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立法层面建立政策制定“三重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杜绝违反《反垄断法》条款,合理性审查消除隐性准入壁垒,可操作性审查细化量化标准,重点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歧视性政策;司法领域制定《平台经济反垄断司法指引》,明确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垄断行为认定规则,建立典型案例强制检索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完善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降低维权成本;执法环节建设全国统一的“公平竞争数字化监测平台”,运用AI技术实现政策文本智能合规审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推行“无事不扰”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精准执法,创新“沙盒监管”机制包容新业态规范发展;同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平竞争环境评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反垄断法》普法宣传,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合规经营、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闭环。
靶向攻坚:破解民营企业发展堵点
提问:当前民营企业在减压降负、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困难?有何对策建议?
史红平:当前,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挑战,主要集中在融资渠道单一、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不足以及隐性成本较高等几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破局之策。其一,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具体而言,推广诸如“知识产权质押贷”“生态环保贷”等创新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融资选择。同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为企业融资保驾护航。其二,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方面,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形成有效威慑;另一方面,建立快速维权通道,提高维权效率,让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其三,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此同时,还需进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费,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能够精准直达民营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智治赋能:多维度优化营商环境
提问:当前营商环境已显著改善,政府部门在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哪些提升空间?
史红平:尽管当前营商环境已有了显著改善,但在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构建更加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政府部门仍有不少提升空间,关键在于“主动”和“精准”这两个着力点。首先,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势在必行。借助数字化平台,全面归集企业的各类诉求,让政策更加贴合企业实际需求。其次,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是重要一环。将服务指导、执法公开、整改提升等执法全流程都纳入法治化轨道,杜绝多头检查、随意执法等不良现象,为企业营造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执法环境。此外,强化信用监管与权益保障也不容忽视。一方面,完善失信修复机制,给予企业改正错误、重新出发的机会;另一方面,严禁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正常的经济纠纷,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