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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权益 真情守护“半边天” ——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侧记

来源:洪雅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朱羽 发布时间:2024-05-10 12:00:48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能顶半边天。为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今年3—4月,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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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检查掌握实情

“只有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到企业、乡镇、村组、学校和干部群众中间,才能听到真实情况。”3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下旬,检查组深入妇联、法院、人社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动产登记中心、职业中学、雅妹子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点位,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了解全县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

截至2023年底,该县常住人口30.73万人,其中女性15.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50.43%。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调整充实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妇女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女生高中教育普及率稳定,女性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开展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健全妇女就业服务体系,妇女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不断增加;畅通妇女维权诉求渠道,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县妇联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认真研究找准症结

虽然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学校专业心理健康教育老师配备不足,学校心理健康和性教育开展不充分,未建立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检查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坦言。

基层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妇幼健康专业人才短缺、技术水平落后,无法满足基层群众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特别是随着二孩、三孩政策开放,高龄、高危孕产妇逐渐增多,但部分孕产妇对母婴保健认识不到位,存在产检不规范、不及时,容易导致母婴安全事件发生。”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无奈地说到。

农村妇女是弱势群体,她们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现状是此次调研的关注焦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受侵害现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家庭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部分离异或丧偶的农村妇女在财产分割时缺乏维权意识,离异后妇女、儿童的住房权、抚养费、探望权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洪川镇祝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周艳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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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审议献计献策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才是目的。4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发现的问题纷纷建言献策。

针对女性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的健康需求,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彭希提出:“加强妇女生殖健康(青春期性教育、性传播疾病防控、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等)、心理健康(抑郁和焦虑症防治)、营养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健康意识,促进妇女的健康行为。”   

“完善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设施。推动公共场所、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公共厕所、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基础设施,完善县、镇、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启珍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伍建伟认为,“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妇女就业的优惠政策,规范用工制度,优化就业环境,为妇女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岗位推荐和就业指导,提供好就业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

“妇女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为洪雅县妇女撑起‘保护伞’”。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杨建说。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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