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一个中医师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

来源: 作者:黄厚君 发布时间:2023-05-14 18:06:51

在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后,我认识到其思想内涵与现实工作之间的联系,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我相信,通过不断贯彻和践行这些精神,我们的医疗工作必将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成果。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于我们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和使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十大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作为一名基层中医医生,我认识到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我将会积极探索中医药在现代医学体系中的发展路径,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疾病方面的优势。

(一)我将积极学习和应用中医药理论和临床经验,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与西医医生加强交流与合作,探索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实现优势互补。此外,积极推广中医药传统文化,提高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和接受度。

(二)我将关注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探索中医药在疾病防治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技术,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治疗效果和服务水平。

(三)我将关注中医药教育培养。积极参与中医药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的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实践,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大会议要求“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这对于我们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一)我们需要加强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提升。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才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掌握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精准、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我们需要积极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中医药与现代医疗服务相结合,它不仅要有科学的医疗技术,还需要完善的医疗管理、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体系。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

(三)我们需要关注医疗安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医疗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疗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和治疗效果。


三、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十大会议要求“加强医疗卫生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医疗纪律和医疗法规制度”,这对于基层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需要坚守医者仁心,强化职业操守,做到诚信守法、执业规范、勤勉敬业,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一)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学习职业道德培训和讲座等形式,不断深入了解职业道德的内涵和要求,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增强职业操守。

(二)建立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增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尊重和关爱,做到以人为本,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强化医疗纪律建设。加强医疗纪律教育,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医疗纪律,杜绝不良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总之,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中医医生的使命和责任。只有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我们基层医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只有不断提高医学知识和技能水平,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关注医疗安全和质量控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健康中国梦贡献我们的力量。因此,我会积极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全面的医疗服务。我相信,在不断践行这些精神的过程中,我们的医疗事业必将不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隆昌市胡家镇中心卫生院 黄厚君)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