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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将问题产品吹上天 法院判令返还货款

来源:东方法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5 16:36:23

“只要轻轻一喷,就能使高达60度的火炉车厢瞬间降温40度”,而事实上,广告中的这款汽车降温剂不仅没有如此神奇功效,反而在实际使用中引起了数起爆炸事件。为此,刘先生等10位项目加盟商不约而同地将上海互联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告进法院,徐汇法院对此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互联公司分别与之解除协议,并返还货款。

    去年3月,山东的刘先生在某杂志上看到互联公司推出的“2008年盛夏五个月积累300万元财富计划”,及刊登的产品广告。广告声称,该公司的产品“冰车*冰夏”牌汽车降温剂“只要轻轻一喷,就能使高达60度高温的火炉车厢瞬间降温40度,变成一辆‘冰车’”。刘先生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商机,很快便与之签订了《核心经销商协议》,首批进货额为27,000元。然而,刘先生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产品的实际性能与广告所述相差甚远,经上网查找,更惊讶地发现,该汽车降温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数起爆炸伤人事件。为此,刘先生试图与互联公司交涉,然而该公司竟然凭空消失了。而同样深感上当的还有安徽的孙先生、辽宁的吴女士等其他9位加盟商。无奈之下,刘先生等人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刘先生等表示,被告公司在加盟协议中保证其所提供的汽车降温剂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然而该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却频频发生爆炸伤人事故,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诚信。被告公司未到庭应诉。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约的目的,是看好被告经销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能给原告带来一定的收益,但在协议履行中,根据目前现有证据被告不仅未能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检验标准,且其所提供的产品根本无法达到广告宣传效果,更为严重的是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被告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导致原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签订的经销协议、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无不当,应予支持。审理中,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后仍未到庭应诉,应视为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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