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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助力乡村振兴——以巴州区为例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向籽蓓 发布时间:2020-12-30 14:13:06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乡村基本供给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如何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综合发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助力乡村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巴中市巴州区为例,通过剖析该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存在难点,就如何做好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与依法治理相融并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巴州区的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成效

巴中市巴州区,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东接通江县、平昌县,南邻南充市仪陇县,西连恩阳区,北界南江县,辖区面积1294.91平方公里,行政区划调整后,辖6个街道、14个镇、2个乡,296个村(社区)。常住人口7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6万人,乡村人口28.2万人,城镇化率61.73%。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巴州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着眼基层群众法律需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晰法治乡村建设脉络。出台《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将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了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厘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等十四个方面规划了法治路径,为实施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指引。

(二)推进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干事的关键在人,学法的关键在干部”。近年来,巴州区从制度层面入手,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2017年、2018年该区相继印发《巴州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关于完善巴州区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干部层级和部门属性,在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党组)建立全覆盖的会前学法制度和学法档案。三年来,累计开展副科级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30余次干部学法培训15000余人。同时,推动学法向重点领域集中,在脱贫攻坚、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期间,组织区级执纪执法和司法机关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清韵巴州普法普纪”基层法治巡回宣讲活动20余场。通过既抓关键少数,又抓重点部位的方式,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的法纪意识。

(三)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司法部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自2017年开始,全区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72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乡、村三级全覆盖。同时,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选聘85名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近两年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处理信访案件和复杂疑难纠纷40余件;办理援助案件116件,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8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460人次。

(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巴州区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结合村级建制改革,优化调整人民调解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将人民调解与网格化管理服务相结合,构建“快速排查、一线调处”的调解网络。目前,该区共设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49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22个,村(社区)调委会296个,选任人民调解员2672人,针对乡村比较突出的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调解员深入基层,通过“众口调”、“坝坝会”、“随手调”等方式积极参与调处,近两年来,全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成功调处矛盾纠纷9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

二、 当前巴州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巴州区属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农村生产主要以小农作业为主,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在此基础上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着一定难度。

(一)基层干部法治意识需提升。乡村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点,受到传统思维的影响,“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法治素养不高,在办事服务过程中“看熟脸”、“扯关系”,搞先亲后友,甚至有法不依,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部分村两委内部议事程序和工作标准不健全,议事搞“一言堂”,钻制度空子,遇事搞一票否决,降低了基层政权的群众公信力,这些问题阻碍了农村法治建设的推进。

)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待提高。巴州区属西部劳务输出大区,农村中青年群体多以外出务工为生,农村常住人口以老幼为主,这部分人群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思想较为保守,虽经过普法宣传教育,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接受存在知识储备和认知能力上的差距,因为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维权意识淡薄,更易受传统熟人社会的影响,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选择信访不信法。

)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待创新。目前农村法治宣传方式多以搭台宣传为主,2020年以来,全区共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万份,其中大部分宣传资料以传单的方式散播,宣传内容大部分仅是法律条文,没有对法理进行详细的解读,导致群众对宣传资料的阅读率、理解率较低。同时,在宣传过程中过于强调知法、守法,而忽略了群众学法、用法,致使群众缺乏用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认识。

三、推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法德教育。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通过文艺普法、网络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推广“互联网+”普法,利用微信、微博以及农村“村村响”等方式,打造综合普法全媒体网络宣传阵地,重点针对涉及“三农“”相关的法律进行专项宣传。三是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利用脱贫攻坚聚居点建设契机,设立法治书屋,依托法治文化院坝、村(居),法治文化广场,打造法治文化示范带,把法治精神融入新村建设,做到住新房抬头有法,办事情心中有法。四是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文明家庭评选”、“弘扬家风家训”等主题活动,深入挖掘乡村特色道德规范,在农村中形成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讲道德、善经营、懂法律的法律政策明白人,使其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

(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法治人才体系建设。公开选拔考试吸引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深化“三支一扶”人才引进工作。着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拓宽农村群众监督渠道,促使基层干部依法履职。

(三)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将乡镇(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按时拨付。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升乡镇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综合运用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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