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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度藏区全面推行现代家庭 婚育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部分深度藏区家庭婚育现象为例 之一
来源:色达县法院 作者:付宝 彭涛 侯亮 曹新松 发布时间:2020-05-18 2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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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藏区部分婚育制度的历史渊源

藏区历史上存在各种婚姻形式,即一夫一妻制、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卓桑婚、多夫多妻制和外室等。产生这种复杂的婚育乱象是与藏区独特的宗教制度、文化背景、历史渊源、经济条件和严酷的生存生活环境有很大关联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婚姻制度,如果不依法加以遏制约束,这种现象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种现象的流传蔓延,势必对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脱贫攻坚、道德价值理念、法治运作秩序等方面带来一定压力,甚至阻碍社会文明进程。

(一)专家学者已经研究涉猎的婚姻制度

1、一夫一妻制。这是藏区的主要婚姻形式,也是当今社会主流的婚姻制度。

2、一妻多夫制。藏区的一妻多夫制婚姻,是藏区社会和文化系统的一个部分,只有在藏区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系统中才能存在。一妻多夫制婚姻与藏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土地财税制度、财产继承制度、农牧经济与劳动力、社会分层、宗族关系、居住格局、乡村组织与管理、人口发展等都有很大关系。

3、一夫多妻制。这是藏区比较常见的第三类婚姻,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多数是姐妹共夫,也有母女共夫的。有的是为了扩大宗族势力,极力推崇多子多福的婚育理念;哪个妻子生了男孩在多妻中地位就比较高,重男轻女的思想倾向比较严重。例如西藏昌都市贡觉县三岩区有个“帕措”的宗族群体就是这样,在我们走访的GS县N镇、R乡也有两户这种模式的婚姻家庭。

4、卓桑婚其别称也叫“戴天头”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当女孩成人后,举行成人礼,指物为婚或指天为婚比如树、山、河、马鞍等,但都是一种没有男性的婚礼。成年女性与物结婚后,就可以自由地与男性交往。这种婚姻带有原始苯教色彩,这种婚姻模式在GSY3个家庭存在

5、两夫两妻制。两夫两妻制和外室婚是马戎2000年最早从历史资料《拉孜县资龙溪卡调查报告》中发现并作了介绍其婚姻形式就是弟兄二人娶两姐妹。这种婚姻不是两兄弟一人娶一个,而是两兄弟都是两姐妹的丈夫。这种两夫两妻婚姻非常类似于“普那路亚”家庭,只是规模较少而已。

6、外室。与已经结婚的男性同居的妇女称为“外室”,这种关系与情人不同,是公开的,有象征婚姻的仪式即男方在女方头饰上戴了边玉。作为外室的妇女一般都是单身女性。在SY乡,虽然没有举行什么仪式,但和已婚男性公开关系的女性也比较多,并且生育有子女,就有点类似于名正言顺的“外室

(二)当前藏区出现的婚育乱象或叫地方传统婚俗制度

 1、走婚。在走访中发现,有部分婚姻类似于摩梭人的“走婚”婚姻模式。男方发现女方是单身且认定为自己的意中人之后,他们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对方表达爱意,在白天约好后,晚上的后半夜男子会到女子的“花楼”,这间“花楼”是独立于祖母屋的家屋外传统上可骑马去,但不能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亮之前必须离开,这时可以走正门出去。但基本上都不结婚,男女关系是以爱情为基础来维持如果以后因性格不合或感情淡漠,就可以随时分开。彼此没有经济联系,男女关系较为平等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主要目的是为女方传宗接代,为女方增添人口和培养劳动力。孩子随女方姓,在孩子满月时男方要公开父亲身份,并为孩子举行满月仪式,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同父伦理道德错误行为发生。这种结合是自由的,离异时也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不以谋生为目的,分手也不会危及生存。不过在没有孩子前更换伴侣是常有之事,而有了孩子之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这种方式的结合还是要建立在相互了解、有一定感情的基础之上,并且要以信物作为交换这种非常保密之事只有男女双方和他们母亲知道。这样一段秘密的、润物无声的走婚式爱情就产生了。在藏区有很多婚姻模式虽然没有名正言顺地冠此名衔,但实际上已经很类似或等同于摩梭人的“走婚”模式了,并且在藏区一定范围类或将长期存在。

2、钻帐篷。“钻帐篷”本身不是一种什么婚姻模式,而是藏区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约定俗成的一种风俗习惯,大家都心照不宣,内心彼此认同。主要原因是落后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发达的地域经济和男尊女卑的妇女社会地位所造成的。严格地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严重社会诟病,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婚姻法治秩序,破坏了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践踏了他人尤其是妇女人权广大藏区妇女深受其害、苦不堪言。许多男性都看中了自然属性的鱼水之欢,却很少有人心甘情愿自觉承担由此带来的系列社会责任。例如不抚养子女不管女方家庭事务、不分担女方家庭负担等给社会埋下了安全隐患种子,给家庭尤其是女方带来了诸多不确定风险和变故基因,导致多个家庭遭到破坏,或者几个家庭的孩子难以寻到父亲的踪迹有的他们压根就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得不到父爱,从小就缺乏安全感和社会责任多半长大也成了一个游手好闲、浪荡成性的人。更严重的是治安隐患突出、危机四伏,有时闹得左邻右舍甚至整个村庄都鸡犬不宁,让村民们整天人心惶惶、局促不安。2015年3月23日深夜11点,在SK乡发生了一起命案,就是由于邻村一年轻小伙来汪扎村钻帐篷,汪扎村本地一小伙因此争风吃醋去极力阻止,引发双方大打出手,导致本地小伙因流血过多不治身亡。最后经过多方斡旋,邻村小伙家赔偿受害人家属50万元,获得家属谅解。但最终因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严惩,等待他的将是漫漫铁窗生涯。这个血的案例和教训,不得不引人深思,给那些心存侥幸、违背公序良俗、以身试法者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这种现象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较多,到了二十一世纪头十年也没有减少,目前这种婚育乱象的比率呈逐步下滑态势近年来中央实的治藏方略、脱贫攻坚、狠抓教育、法治宣传、惠民温暖行动等民生工程成效显著,极大地推动了藏区社会文明进程,提升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习总书记说,“历史是最好的清醒剂”;社会总在经历一些伤痛后,给人们留下了一笔笔宝贵的财富,或深思睿智或刻骨铭心,让人醍醐灌顶、大彻大悟,透过事件的镜子,正确地认识了自己和他人,看清了前行的路。所以,对上述凡此种种行为,应该加以正确引导,加强法治思想教育,极力阻止遏制这种害人害己伤风败俗之事,倡导积极正确的婚恋观,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正能量,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单亲家庭特有的婚姻模式。这种家庭模式产生的原因较多,但主要有四点。一是家庭离异或是父母死亡。二是“钻帐篷”这样的“一夜情”所造成的。三是女性主义比较严重所产生的。也就是说有的女性不愿意公开地与男人结婚,但又想化解自己的单身状态,还想有个一男半子壮大家庭人口劳动力。在这种原始心理驱使下,男女苟合之事就不可避免地突发多发了。四是男性强权主义也占有一定比例。就是我们调查发现的一种比较突出的情况,有的男性凭借自己的身强体壮,或者是庞大的家族宗族势力,或者是雄厚的经济基础,或是黑恶痞霸大家惹不起的地方歪人,更有甚者还有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和生活作风极度腐化堕落的干部,或者是寺庙男性僧人的花言巧语、麻痹蛊惑,或在强行或半自愿的状态下女性违心就范。这些男性大多数是有家庭的,即便是单身男性,他们一开始都很少有与女性成家的想法,都是抱着一时兴起、逢场作戏的想法来的,事后毫无压力和责任感,基本上一走了之,对道德和法治毫无敬畏这样女性有了孩子,单亲家庭就产生了他们后续生活状态十分窘迫、难以为继,就只好依靠党和政府的各项阳光惠民政策来解危缓困,各项社会负担在单亲家庭就随手可触、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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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现代婚育制度的明显冲突

(一)藏区部分婚育制度的弊端与社会危害

1、违法犯罪行为。在藏区一些地方受不良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滋生了许多孽行恶果,显然违反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婚姻法律法规。比如“钻帐篷”就是典型的犯罪行为;有妇之夫乘人之危与单亲家庭的妇女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还生儿育女,又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家庭义务严重破坏乡村社会风气,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婚姻法相关规定,破坏了多个家庭的婚姻稳定和家庭团结,给党和政府增加额外负担。我们调查的S县R乡、Y乡、N乡、K乡、S镇的五个单亲家庭,由于有钱有势、称王称霸的强势男权肆意恣肆横行,妇女合法权益都不同程度受到侵犯,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原本平静的婚姻家庭秩序。

2、挑衅现代文明。与新时代社会文明新风尚格格不入。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突破了私德底线,违背了乡规民约,破坏了正常的风俗习惯,有袭大雅、伤风败俗之嫌

3、误导人们思想往往以地方文化遗留、民情风俗为借口托辞和美丽外衣,迷惑人们视线,让人们难以辨别高雅低俗、真伪是非、美丑恶,给乡村社会风气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甚至带坏了社会风气。这不仅是对村规民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底线的挑战,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明的挑战,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文明家风的挑战,此种行为将带来连锁治安案件,一不小心就将转化成刑事案件,严重破坏了法治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稳定。

4、蔑视女性权益。藏区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地域文化,留下了男尊女卑的明显痕迹。男人与生俱来就要高女人一等,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把女人当作自己随意使唤的工具,自以为是地过起了差奴使婢的奢靡生活。就因这一传统风俗习惯,成了大男子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也是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之一。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残余陈腐思想的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的演传承,随着大浪淘沙的岁月积淀,在女人精神和肉体上都留下了风霜刀剑的痕迹就连女人自己也俯首称臣、认同了自己的遭遇。男人私欲的无限膨胀,是套在女人身上难以打开的枷锁,是男人作威作福的借口,是女人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凄惨归宿。就连某些身居高位的藏族女干部,也摆脱不了被男人奴役贱使的命运。男人说啥是啥,没有商量反驳的余地就连女性自己的父亲也认同这种家庭管理模式,还给女婿打气撑腰,助涨女婿嚣张气焰,“不听话就狠狠地揍、往死里给我揍”,这几乎是为人之父对女婿常说的一句口头禅。这无形之中加大了妇女生存压力,也注定了有一种在劫难逃的悲惨命运与妇女们如影随形。

(二)现代婚育制度难以进入藏区落地生根的深层次原因

1、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以及庸俗落后的意识形态阻碍了经济发展进程。藏区是典型的艰苦边远民族地区,偏僻的地理位置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导致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牧民生活水平较为低下。经济的落后直接导致思想观念落后、法纪道德意识不强、自律性差习惯于狭隘守旧、固步自封,创新意识不强,过于迷信尊崇传统,把宗教章法视为至上,盲目倾慕跟随,迷失了自我、迷失了发展前进方向,甚至主次不分、本末倒置,对活佛口令说一不二、唯命是从。寺庙活佛掌控了农牧民思想,采取种种花样侵蚀麻木、恣意妄为活佛以宗教中的“戒杀生”为借口,阻止农牧民把牛羊猪等牲畜如期纳入市场交易活佛也有恃无恐、得寸进尺地利用农牧民听活佛之言、信寺庙之规这一弱点,把农牧民这一根深蒂固的国民劣根作为王牌道具,绞尽脑汁锁定农牧民收入上限,百般阻碍乡村经济发展。S县的N镇和J乡、G乡分别在2017年、2018年就发生了三起阻止牲畜上市、破坏市场交易的造成了不良影响,极大削弱了农牧民生产养殖牲畜的积极性。甚至还有一种情况令人特别担忧,笔者在鸡鸭鱼销售市场无意中获得一个重要信息,一个外地商贩说他们的鸡鸭鱼销路极为不畅,他说“当官的”不允许他们把鸡鸭鱼卖给藏族居民。这里96%的人口都是藏族居民,不卖给他们销售市场就微乎其微了。如此说来可以窥斑见豹地得出结论,外来商贩在这里做生意举步维艰、很难立足。所以,社会和经济要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就不得不令人担忧了。

2、落后的思想观念影响制约了社会文明发展进程。文化教育落后,法治新思想新理念宣传未深入人心。一是意识形态滞后。法治宣传和村民思想感化教育有待加强,未成年人和适龄儿童的学校教育相对滞后,家庭教育和良好家风的培养需进一步提升,良好社、淳朴民风没有强劲的生存基础,真正的好风气好习惯还未完全形成气候。农牧民夜校没有充分发挥“传、帮、带、导”的积极引领示范作用,村社宣传阵地建设不规范,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持续深入常态化地开展二是战斗堡垒不强。党支部建设涣散软弱,堡垒战斗力不明显,模范带头作用不强。缺乏斗争精神,与歪风邪气、陈规陋习、估吃霸赊等不良现象斗争不够,睁只眼闭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部分乡村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强大的正能量和正义感没有得到传播和伸张,没有占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在S县Y乡的一个村就有4户单亲家庭,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生了8个子女,平均每个家庭两个。那些男的都是只管发生关系,事后根本没有承担任何社会责任,都是拍屁股一走了之。对这种不良现象,乡村干部很少过问,几乎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持顺其自然的默认态度。之所以这种现象在藏区比较泛滥,大多与乡村管理有很大关联。

3、浓厚的宗教宗族主义在乡村治理中还占有重要市场。一是消极认命。没有真正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没有充分挖掘个人的智慧潜力,没有激发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听之任之、消极任命,整天沉溺于念经拜佛,寄希望于来世,很少把时间精力和智慧放在产业发展和家庭振兴上。二是深信活佛。信活佛信寺庙信宗教不信党和政府。发生了纠纷不找政府依法调解,不信司法机关的依法裁判,不善于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积极维权而是采纳民间调解方式,让活佛出面坐阵调停,宁可花高价调解费也不相信政府和司法机关。三是精神绑架。宗教宗族势力的主动干预阻碍了法治和社会文明进程。有些僧侣依靠家族势力和本人的较高威信,掌控了寺庙的经济权和话语权,寺庙成了僧侣个人的摇钱树和控制人们思想的舆论阵地,将人们的精神信仰和思想灵魂缰绳牢牢挽在手中。在S县N乡就有寺庙的两个和尚利用精神控制法和自己在当地影响,强行霸占了两个单身女人,为他们一人生育了一个小孩。但他们事后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在政府的调解下,两名和尚分别为两个家庭支付了25万元的孩子抚养费。四是操控选举。有些庞大的家族势力和宗教势力、乡村地方黑恶痞霸势力沆瀣一气、联手搞事,控制着乡村社区负责人的选举,直接决定选举结果选出来的基层干部全都是他们的“自己人”,听他们说教、替他们办事,他们完全掌控指挥着村社的最高权力,管理着村里的一切事务,基本上没有其他群众的事儿。在G州D县有一个偏远乡的偏远村,一位支书快70岁了,还在担任村支书,还挂的有副县头衔,不仅村里大小事务他说了算,而且只要他看上哪家姑娘或媳妇都会毫无悬念、手到擒拿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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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藏区构建现代婚育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时代要求。步入新时代,各地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大力改善,精神文明程度、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藏区相对滞后,尤其是部分地方婚育观念落后,甚至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婚育乱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不是落后的风俗习惯,而是一种典型的违法犯罪现象。在藏区无死角全覆盖现代婚育制度,是推动藏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藏区新时代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治保障和稳定基础。藏区现代文明婚育制度的科学构建和全面施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藏区落地生根的重要体现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科学治藏,实现藏区长治久安促进藏区进一步繁荣稳定,获得广大藏区群众的认同和凝聚人心有着重大深远的战略意义。为此,对藏区现行的部分婚育制度和落后守旧、对妇女身心有害的社风民俗,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适时进行教育转化,运用法治手段积极推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道德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占领和掌控宣传舆论高地,成为农牧民的精神领袖和行动指挥棒;让妇女对自己的婚姻和人生拥有强大话语权,学会自己为自己发声,优雅自如地驾驭好自己的人生之舟,经得起各种意外事件和“不速之客”的考验和挑衅,自己的前途和婚姻命运掌舵导航。

(二)德治要求。道德是永存的,而财富每天都在更换主人”,“道德应成为人生的指路明灯”......说明道德在一个人的综合素养中非常重要。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华夏大地,从小就受孔孟之道耳濡目染的炎黄子孙,对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历史精华和新时代先进思想理念有着特殊感情和高度认同,已经深深植根于每个人的血脉和内心深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已经在亿万人民心中内化成一种道德价值判断标准,形成了鲜明的价值导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每个公民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对每个的言行都给予规范和约束,这就是道德标杆导向,这就是道德价值目标的正确引领同时对藏区人民尤其是广大妇女起到了催生奋发向上的原始动力和积极的唤醒作用,让他们重新了解了民族,认识了社会,领悟了新的人生,内心深处有一种强大的潜意识,与原来的思想理念和生活方式彻底告别,“再也不能那样活”,要彻头彻尾地换一种活法。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也是德治的要求,需要每个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发唤醒潜在意识去催生新思想新理念,去追求新的价值目标,去改变腐朽落后观念,革除陈规陋习,解放思想、发掘潜力,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实现人生价值,过上有意义的新生活,对他人多做有益之事,对社会尽到一份责任和作出应有贡献。

(三)法治要求。法治是社会的稳定器,是每个公民的定盘星,是护航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抓好法治建设,遵循法治,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是实现依法治理的需要,是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稳定民心、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和文明价值理念助推区域文化的发展,实现共同遵守和捍卫社会主义法治,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使之内化成一种高度的行动自觉。在移风易俗、推行积极有序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现代文明婚育制度,必须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入村入户、入脑入心。公开处理违法生育和婚育乱象问题,严厉打击惩治非法婚姻、非法生育、强迫婚姻、强迫生育、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去区域化的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的有机结合,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统一领导指挥,由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密切配合,多部门形成高效联动统筹合作机制,开展深挖查、线索梳理,作好思想动员、后续处置等工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以恋爱婚姻之名行伤风败俗、违法犯罪之事,重点曝光处理一批民愤极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要收到处理一案教育震慑一片的法治效果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严禁推诿扯皮,对违法犯罪行为坐视不理,要切实履职、严格履职,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引领家庭婚姻健康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带动一方社会风气向好发展,有力有效去除民间落后的不良风俗习惯中的系列顽疾沉疴。例如2016年9月30日晚,S县城郊发生了一起命案,就是群众缺乏法治意识盲目相信活佛的存钱在他那有高额利息回报的许诺,把大量资金放进了活佛口袋,而导致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取不回分文。当然活佛也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案子在全州影响之大,波及面之广,牵涉人数众多,所涉官员级别之高,标的金额高达一亿多元。

(四)女权觉醒。一是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催生了妇女自身权益保护认识的全面觉醒。发达地区先进文化理念的全方位交流交融,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已经吹遍了藏区的街头巷尾、牧场田间,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和经济的辐射发展,文明社会的号角惊醒了昏睡中的妇女,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几乎荡然无存,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意义和维权的重要性和自觉性。不仅重视自身文化素养的提高,而且砸锅卖铁也要让子女接受先进思想和良好教育,不再让子女重蹈覆辙,吃没有文化的苦。二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妇女能顶半边天”,“巾帼英雄”等称赞和美誉,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妇女的关心关爱,对该项工作也倾注了大量心血,对妇女寄予了深深厚望,赋予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权益。妇女自身地位的提高,引起了妇女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对自我认识发生了重大改变,认识到了自我的重要性。随着妇女文化水平的提高,在政治、经济、家庭中的地位也就日益提高,当然也有特殊案例要除外。妇女不再把婚姻爱情视同与生命同等重要,不再为婚姻爱情的不如意而一筹莫展、寻死觅活,认识到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婚姻爱情不再是人生的唯一,只是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而已。思维已经穿云破雾,来了180度的大转弯,把许多原本认为很重要的都看开了、想透了、看淡了,已经把李后强博士的“宽窄文化原理”运用到自己的婚姻爱情中了“提得起、放得下”,不再死钻牛角尖了,学会了运用“阿Q精神”为自己解脱懂得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学会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迎来送往的处事方式。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提高了,思维方式和处事方式也就完全不一样了。在2001年3月,藏区S县的一个村有一位妇女因丈夫有了外遇,最后抛弃了自己而服剧毒农药而亡。这起悲剧就是这位妇女没有人生的“宽窄意识”造成的。自己的怯懦和愚昧无知并不能换回丈夫另寻新欢的迷途知返,也不能赢得左邻右舍的帮助同情而只能到的是变本加厉的攻击或者是讥讽嘲笑。人生在得意之时也不必硬要对酒高歌一曲,人生在跌入低谷之时也大可不必作茧自缚、自寻死路。能收能放,收放自如;能张能驰,张弛有度;能高能低,高低坦然;凡事不必斤斤计较,要活在当下,活得潇洒大度、淡定从容。专心致志做好自己认为最应该做的、最重要的、对国家社会他人有益的事情。给自己找几个站得住脚、想得通、放得开的社会体验认识理由依法依规放飞自己,解放自己的天性。要珍惜当下,踏踏实实过好未来的每一天人生苦短,世事无常,为何不轻轻松松活一生,开开心心走一回?三是法治意识的觉醒。正反典型案例的谆谆告诫,从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教训中,让妇女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个好东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是最可靠最有效的。藏区G县有一位女性,在经历第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又经人介绍找了一个经营房地产的二婚丈夫。没想到的是这才是她婚姻噩梦的真正开始,这个丈夫喝醉了酒经常动手打她,但她碍于第二次婚姻,不想轻易触碰分手的那根弦,更没想要用法律武器去惩罚教育这个采取家暴虐待她的丈夫。后来终于在一个喝了酒的夜晚不幸被这个有钱的丈夫盛怒之下,给打了个半死,最终抢救无效命赴黄泉。如果她的自我防范意识多一点、法治意识强一点,这样的苦果就不会被她吞下。也许她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弥留之际才意识到这一点,但这种醒悟得太晚了。 (付宝 彭涛 侯亮 曹新松   )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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