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查举报箱设置 确保规范管理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袁庆红 发布时间:2019-11-08 09:51:14

  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内江市东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部分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完善举报箱设置、规范举报箱管理,积极落实自查整改工作。

  该局组织了扫黑办人员对局机关及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检查,并对现有的举报箱所存在不同程度的箱体标识脱落、字迹不清的情况,进行了即时整改。目前,局扫黑办所在平安路办公区的1个举报箱及辖区3个乡镇卫生院的举报箱已经重新完善了箱体标识。

 同时,局扫黑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规范举报箱管理制度。举报箱一要做到有明确标识及举报电话;二要做到安装位置周围不得设置任何限制和障碍,无监控设备;三要做到安装高度必须符合一般群众身高标准,便于群众投放定时开箱;四要做到定专人管理、定时开启,并规范登记、报签及保密工作。(袁庆红)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