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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指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全力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来源:内江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 作者:林丽娜 发布时间:2020-02-16 22:47:40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病例确诊的关键一环,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较高。按照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病毒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传播风险,2月16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下称省总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支队陈小平(省总队派驻内江市支队人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文凤组成的第二专项指导组,对内江市先后获批取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3家单位:内江市疾控中心、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了现场专项指导。内江市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防治科科长刘桓、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李中华全程陪同。

省第二专项指导组全面检查指导了三家单位开展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要求、人员培训和防护、标本转运接受与管理、废弃物管理、实验室环境消毒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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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情况看,内江市3家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持续培训学习档案完善;标本采集人员、检测标本前处理人员和检测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标本运送人员、标本接收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措施到位;标本采集、转运接受、接收者对转运箱按照要求严格消毒;废弃物处置程序文件及污物、污水处理操作程序、高压灭菌、固体废物处理较规范;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消毒规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因正在进行房屋改造,布局分区不够清晰。对此,专项指导组成员向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问题整改完善的指导意见;市支队的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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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市支队下一步将依法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服务疫情防控需要,在整改期限届满之际,安排专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落实整改“回头看”,精准施策,督促全力做细做实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林丽娜)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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