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东兴区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贯暨依法执业培训

来源:东兴区卫健局 作者:黄 美 发布时间:2020-05-26 18:29:09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深挖细查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525日,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内江市东兴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举办了东兴区2020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贯暨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培训,东兴区卫健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大队三科、四科监督执法人员,东兴区、高新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副院长、业务科长共120余人参会。


会上,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吴大有结合当前抗疫形势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的发言,要求区直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对传染病等重大疫情的敏感度,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张微副大队长结合案例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核心条款进行了解读;大队监督三科科长张淑英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的常见问题,对《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进行了阐释。


队长郑军重点强调各单位及时对院内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培训,各单位应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执业,规范管院。参会医疗机构签订了《内江市东兴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通过此次集中培训,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行为,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