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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道 长 赢

——律所文化建设魂
来源: 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 作者:官开文 发布时间:2020-04-17 11:10:46

律师作为法治中国进程中的参与者,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员,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有其重要作用,作为承担律师管理主体责任的律师事务所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始终贯彻“正道长赢”的理念,加强对律师的执业教育和管理,树立正确的律所文化。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不断总结,旗帜鲜明的提出“正道长赢”的发展理念,建立“正道长赢”的律所文化,让这种理念深入每一位执业律师和工作人员的骨髓,树立正确、正向的发展观。

何为“正”,我们认为“正”在律师行业中必须做到“正向、正义、正直”。正向就是首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体系,这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基础;正义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每一项非诉的法律服务中必须要有正义感,不搞歪门邪道、不钻法律漏洞、不打擦边球,坚持不碰红线、不触底线的原则做好每一项法律服务;正直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自身一定要有公平正义的气概,不阿谀奉承客户、不出歪点子、不搞偏门,认真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框架内提供服务。

何为“道”,我们认为“道”包括“志同道合、天道酬勤、取之有道”三种含义。首先我们要凝聚一批有共同理想、共同价值观、共同发展理念的同仁一起在坚持“正”的基础上一起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要有共同的团队发展意识,要能为社会法治进程发展做贡献;其次是希望我们每一位律师要有良好的心态,要认真、踏实、勤奋工作,不投机取巧、要有长远发展目光、要有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来对待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不发牢骚、不能偏激、辩证正确的看待每一个案件判决、做好每一次非诉方案;当然作为社会职业律师也是需要追求经济效益的,但是作为法律工作者对金钱的取得一定要走正道、要按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话让自己一定要做为“君子”,不能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如果为了一点经济利益做出损害公序良俗、有太大负面效应的方案我们认为是不可取的。

何为“长”,我们取其多意包括“成长、长大、长久”的意义。我们在执业过程中要不断的成长(zhang),尤其是青年律师更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加快成长的步伐,目前律师行业客观讲断层现象比较明显,执业20年以上的律师明显激情不够,执业7--15年的律师因为生活、工作的压力,对经济效益的追求更多一些,青年律师是行业的未来,应该加强学习、成长以后将成为行业的新骨干力量;目前律所发展极度不平衡、“只想做鸡头不想做凤尾”的思想在行业中普遍存在,中小律所普遍存在,律所设立门槛低,认为律师行业是“自由职业”的思想还在,这些都还制约着行业的发展,我们希望在“正道”的前提下,每一位律师在不同领域、不同细分市场要深入研究、做专做精、实行差异化竞争;律师事务所要进行整合发展,形成品牌力量,提供更多高端、精细、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服务,不断长(zhang)大。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求每一位律师能和我们的客户长(chang)久合作,律师事务所能够用长远目标做好规划,律师行业有其特殊性,很多经验、思想、理念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够成熟,这就需要我们律所、律师能够长久的合作、要有长远的目光,目前行业内以管理费优惠或者其他形式挖人的情况较多,而忽视对律师的管理和事务所的建设,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其实是对行业发展不利的。

何为“赢”,我们强调“诉讼争赢、合作共赢、持续长赢”的发展理念。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应该要有争取“打赢”的思想,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服务,但是不能乱承诺、搞诡辩、狡辩,是要每一位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回到案件自身来,坚持实事求是、正道理念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明知维护的是不正道权益、是有违公平正义、有违公序良俗还和委托人沆瀣一气,其实这样不仅不会得到委托人的尊重,相反的也是对我们行业的一种损害,我们要的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办好每一件案件,即使“输”了其实当事人也能够理解,我们自身也问心无愧;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也是一种合作关系,律师和律师之间、律师和律所之间、律所和律所之间实质上也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一定要强调“共赢”的思想,任何单方赢取的思想和做法都不可能长久,也不会愉快;我们认为将以上几个方面扎扎实实的做好,落到实处,就可以做到“持续长赢”的状态,达到行业规范、风清气正的效果。

律师作为受尊敬的行业,律师本人作为高素质的群体,律所作为律师管理和发展的责任主体,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正确的执业理念和发展观念教育,用长远的眼光来思考问题,认真做好每一件诉讼案子、每一项非诉服务,用“正道长赢”的思想来引领律所的发展,我们相信在律所发展上、在律师行业发展上都会越来越好。(官开文)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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