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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检侨合作”工作联席会在市检察院召开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2 16:58:21

近日,乐山市“检侨合作”工作联席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意见》,全面总结乐山市“检侨合作”前期工作情况,系统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殷志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小玥主持会议并提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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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一年多来,乐山市在全省率先会签《乐山市“检侨合作”工作办法(试行)》,挂牌成立全省第一个“检侨之家”;沙湾区通过“检侨合作”跨国调查取证,监督撤销一起33年虚假婚姻,该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并被《检察日报》报道;经验做法被中国侨联、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乐山市“检侨合作”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殷志斌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检侨合作”工作的重大意义。新时代发挥好“检侨合作”优势,是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提升维护侨益水平的重要创新。切实做好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是市县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的共同职责。二是要深刻把握“检侨合作”存在的现实问题。乐山市“检侨合作”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新时代维护侨益的新要求和广大归侨侨眷的新期望来看,还存在差距。比如,广泛宣传不够、部分区县侨联与检察院沟通联系不充分、创新举措不多等现实问题。三是要深入落实“检侨合作”工作的重要要求。要从“健全机制,明确目标”“强化沟通,加强领导”“畅通渠道,保障权益”“搭建平台,送法上门”“加强宣传,化解风险”“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等六个方面切实履行维护侨益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魏小玥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当好侨的“服务员”。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检侨合作”工作重要性,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理念,当好侨眷侨胞侨企“服务员”。二是要能动履职,当好侨的“维护员”。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决严厉打击涉侨刑事犯罪,加强涉侨民事诉讼和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加强涉侨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加大对涉侨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三是加强沟通,当好侨的“联络员”。要落实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机制,增进双方了解。要在侨企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设置专门工作站,积极吸纳侨胞侨眷进入检察听证员库,探索联合开展理论调研、发布典型案事例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检侨合作”工作影响力。

会上,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通报了乐山市“检侨合作”工作情况。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沐川县检察院,夹江县、井研县、犍为县、峨眉山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等8个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研究室、市侨联办公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自治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研究室工作部门负责人、基层侨联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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