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松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作2023年工作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芦山检察“四心四提升”工作思路,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检察护航芦山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报告全面回顾了芦山县检察院一年来依法履职情况。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履行检察职责。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推进“党耀检徽·誉满姜城”品牌建设,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有力引导全院干警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政治忠诚。
二、坚定不移在大局服务中彰显检察担当。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罪起诉30人,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 22.7 亿元的非法经营案。建立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同县域 6 家重点企业签订《检企共建协议》,推进联动合作,建立新时代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跨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力凝聚保护红色资源最大合力,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三、坚定不移在人民司法中践行检察宗旨。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复率 100%。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啄木鸟”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啄木鸟”未检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评为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涉法问题,大力开展“‘检’单说说”普法短视频宣传。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表扬为 2023 年度《检察日报》读报用报先进单位。
四、坚定不移在法治担当中加强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会同县田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分别签订“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五、坚定不移在从严治检中锤炼检察队伍。坚持“双一流”和全省“五强”基层院争创目标不动摇,把争先创优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决心和动力。一年来,我院成功创建市级健康机关,成功申报雅安市青年文明号,获评县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24年,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芦山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以争创“五强”基层院为引领,坚持“四心四提升”工作思路,狠抓“红色姜城·绿色检察”品牌创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芦山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