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县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中共芦山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建立芦山县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芦组通〔2023〕26号)文件精神,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郭伟同志荣誉退休仪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松主持仪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江俊池,县检察院三级调研员、荣誉退休对象郭伟,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政治部全体干警参加仪式,大家以最真挚的情谊共同庆祝老干部光荣退休。
仪式上,冯松代表芦山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向郭伟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冯松指出,郭伟同志自1997年10月部队转业进入芦山检察机关这26年以来,对工作努力付出,对同事关心帮助,对检察事业默默耕耘,在芦山检察工作期间获得了多项殊荣,是大家学习的检察榜样。
冯松表示,希望郭伟同志能够正确看待退休,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退休后的美好生活;树立“人退休,责任不退休”的意识,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使命,在退休生活中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持续发挥余热,继续发挥率带作用;同时能够继续关心和大力支持芦山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常回“家”看看。最后,也真诚祝愿郭伟同志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安康,拥有美好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