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州院《关于加强道理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切实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近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同县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着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专项工作重点。明确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问题,重点围绕上述五个方面问题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结合理塘实际,针对法条适用、程序规范、行政裁量等方面开展此次“小专项”,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执法办案质量。
三是明确专项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以“察问题、督整改、促提升”为重点,通过召开座谈访谈、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账、随机抽取案卷、随机深入佩戴头盔现场执法点、查看非现场治超执法系统、随机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等方式,对理塘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指出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理塘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衔接机制,通过检察监督促进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