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乡城县人民法院在乡城县热打镇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格某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我院指派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乡城县热打镇组织干部群众、护林员等100余人参加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并向法庭进行了详细的举证,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人应承担生态修复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针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警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庭审是乡城县人民检察院与乡城县人民法院从立足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法治宣传的角度组织开展的一次巡回法庭。一方面是方便群众,司法便民的体现;另一方面是实现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将庭审过程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现场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性和震慑力。通过巡回法庭可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呼吁广大群众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破环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积极运用“补植复绿”“限期修复”“增殖放流”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走深走实,助力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服务辖区内经济社会始终朝着绿色发展,用法治力量筑牢全县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