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与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青神县人民检察院、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通济堰管理处共同签署《共建通济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方案》,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林坤,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林,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习丽嫔,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曜出席签字仪式。
李林坤指出,四地检察机关与通济堰管理处签署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方案,建立跨区域、跨系统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合作关系,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四川省检察院与四川省水利厅共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部署要求的一项具体实践,同时就下一步在灌区内推进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强担当”,坚决扛牢服务保障灌区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要服务大局“强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灌区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深化共识“强协作”,助力构建灌区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四是要夯实基础“强能力”,着力锻造服务灌区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过硬队伍。
签字仪式上,四地检察机关分别聘请通济堰管理处各区县管理站站长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并现场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