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既是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四川省检察院在成都举行“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新闻发布会,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发布会。
会上,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疆立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省检察院一级巡视员立克幸义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
201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检察监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850件1542人,提起公诉5617件9379 人,挂牌督办重大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6件。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791件,履行诉前程序19031 件。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4516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17373亩,督促清除、处理非法堆放污染物29万吨,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弃物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养殖场636家,18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大熊猫国家公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伞护效应”,已在50余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检察联络站,办理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76件。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论检察职能,更加有力服务美丽四川建设,助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贡献检察力量。
(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舒程 杨雪娇)
新闻链接
五件优秀典型案例
1.舒某某、杨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辛某某、赵某某破坏自然保护地案。
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4.若尔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5.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花椒种质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