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4月2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第一、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访巴塘县森林和草原局、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调查和了解近期我县破坏国有资源犯罪案件和春季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打击破坏国有资源犯罪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等相关情况后,指出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护国土资源与发展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打击破坏国有资源犯罪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针对我县春季气候干燥,又正值清明上坟祭祖之时,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检察官指出,森林草原防火重在预防,林业部门要做好加强林区草场的巡查和人员装备的配套,对出现的犯罪活动及时立案侦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苗头及时预防和掌控。
巴塘县森林和草原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共同做好打击破坏国有资源犯罪和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美丽和谐巴塘贡献自己的力量。(秦秋琳 江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