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干物燥,又逢清明祭祀活动时期,森林防火异常关键,为了杜绝村民野外用火,保护森林植被,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责,督促检查联系乡镇的护林防火工作。
今日上午,副检察长胡绍宏带队前往冕宁县复兴镇中心村督促检查护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乡村护林防火执勤点的设置情况,查看乡镇使用的村民告知书等其它护林防火宣传资料,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卡点执勤人员要带上红袖套,以便村民辨认,并起到警示作用;二是是宣传资料要发放到户,要让每个村名都意识到护林防火的重要性;三是护林放火工作必须紧抓落实,不能松懈,要坚持到防火期结束。
下一步,该院所有班子成员将陆续督导其他乡村护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确保防火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植被不被毁坏。(陈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