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的法治环境,近日,中江县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积案专项清理工作。
在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中,该院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县法院,采取通过查阅公安机关立案登记底册、案件管理系统与检察机关办案系统逐一核对等方式;对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立案之日起超过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其它处理或者撤销的;对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件依法作其它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尚未重报且未撤案、未依法作其它处理的;对涉民营企业被告人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的等“挂案”和积案,进行拉网式集中全面排查,彻底摸清“挂案”和积案底数。通过此次清理,共清理出“挂案”和积案3件,其中1件尚未结案。对尚未结案的案件,该院将进一步采取跟进措施,加快案件的办理。
该院将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强化与公安、法院沟通,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健全完善预防“挂案”和积案的机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时限要求,提高效率,防止出现新的“挂案”和积案。(段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