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真正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两个责任”。3月23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上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成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每位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目标和应承担的责任。
多吉同志指出,院党组成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坚持廉洁自律做表率。全院上下要“守住底线,不触红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此次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促进了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有助于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王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