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盐边县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平台“云端”开庭顺利审理了李某某、唐某某等五人涉嫌犯诈骗罪一案,这也是该院首次实现两个看守所的被告人同时参加互联网法庭的庭审活动。
本案中,由于三名被告人被羁押在县看守所,另外二名被告人被羁押在市看守所,要实现两地看守所及法院之间的远程庭审,庭前网络设备调试、庭审中确保网络顺畅至关重要。在确认网络顺畅、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法庭的指挥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有序进行,庭审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实施诈骗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经法官释法明理,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盐边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力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庭审,通过“互联网+”工作模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