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据悉,该院发扬“明德、尚法、笃学、求是”的东坡检察精神,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按照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检察工作要求,积极谋划和思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年来,该院共有60余项工作、200余名干警获得表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眉山市十佳政法单位”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眉山市二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何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