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来了,这两天大家都在关注今年又有哪些企业会因为不良行为而登上黑榜。今天就以两个案例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该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低价劣质白酒假冒高档酒100元一瓶
2019年5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所购买的低档白酒,在蓬溪县蓬南镇生产假冒的茅台、五粮液、舍得、国窖1573、丰谷酒王等知名品牌白酒,后被民警现场查获。
据王某交待,其通过QQ群在网上购买高仿的知名品牌白酒包装,将低价劣质白酒装入这些高档酒瓶,然后统一以100元一瓶的价格出售给白酒零售店,从中获利数万元。2020年2月27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案例二:多家副食店或小卖部查获21万余元假冒伪劣香烟
2019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烟草专卖局分别在船山区新桥镇、安居区横山镇、大英县隆盛镇等多家副食店或小卖部查获大量假冒伪劣香烟。据店主交待,这些假冒伪劣香烟均是从一个叫赵某的男子手里购买。
2019年6月28日,船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一起在遂宁城区将赵某抓获,并现场从其仓库以及驾驶的面包车内查获假烟1200余条。经鉴定,查获的假烟价值高达21万余元。2019年11月27日,船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那么,在造假工艺如此发达的今天,在普通消费者无法辨别包装真假的情况下,我们如何避免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又该如何维权呢?
检察官提醒:
一是消费者尽量到专卖店或者正规的商店选购商品,不要贪图价格低廉的商品,前往一些非正规的地方进行选购。
二是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认清商标的相关注册信息,仔细查看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号文字是否规范;对质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是消费者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商品及相关证物如发票、收据、商品包装等,送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是多了解商标的有关知识,熟悉名牌商标的显著特征,增强商标的识别能力。
希望消费者能避开陷阱,如遇到此类违规行为,能积极采取维权措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5一天的放心,是远远不够的,365天的安心,才是我们想要的。请记住,除了315这一天之外,我们消费者每天都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