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防疫+办案!威远县检察院开启“网络办案”模式

来源:威远县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5 11:30:06

威远检察.jpg

疫情在前,使命在肩,在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肺炎战“疫”的特殊时刻,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全员参与,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开展无接触式刑事检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提讯.jpg

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为确保提讯工作有序开展,该院立即与看守所对接沟通,就疫情防控期间提审讯问方式达成共识,采取远程提讯方式进行讯问。远程提讯中,员额检察官在该院远程提讯室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法提讯了羁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依法告知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并讯问相关情况。远程提讯消除了疫病传播隐患,又确保了办案质量,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威远.jpg


在线公诉。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降低感染风险,经该院与县法院、县看守所多方协调,将被告人留在看守所提讯室,该院成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刑事案件。 公诉人、法官、人民陪审员、辩护人均佩戴口罩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人在看守所提讯室与法庭实现视听互通。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


利用网络打好保“未”战。疫情发生以来,该院未检部门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采用微信、QQ、网络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帮教办案,确保不因疫情而延误案件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服务参与刑事案件办理,既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又减少了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依法办案两不误。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