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监管工作中,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能力素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了刑事执行工作不断规范和监管场所安全有序。
健全了制度机制,完善了工作规程,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坚持了检察长、驻所检察官约见在押人员制度,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160人(次),及时解决在押人员的思想情绪问题,把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成功处置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驻所检察监督,驻所检察官日常监督192天(次),分管副检察长定期督查10次,检察长不定期临场督查7次,及时发现并纠正混管混押9件;依法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和社区娇正工作,及时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规情况3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0人,均被侦查机关采纳。(沈孝清 周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