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察官“变身”辅导员,进校园现身说法

来源:九龙县检察人民院 作者:汤恒 发布时间:2020-12-05 23:43:11

QQ图片20201205234321.png

为进一步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深入开展检校共建共创活动,夯实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近日,九龙县检察人民院联合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在九龙县呷尔镇重点片区寄宿制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讲座,州、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以法制辅导员的身份和师生展开普法互动交流。

讲座以预防校园欺凌、校园诈骗、珍爱生命等内容为主线,结合检察官办案经历,深刻剖析未成年人容易被侵害的原因、特点和对策。为了让学生“学得懂、听得进、记得牢”,辅导员们通过案例讲解,以我问你答、你答我送礼的方式开展互动交流,潜移默化地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技能和法律常识,切实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受到了师生们的喜爱和好评。

近年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动作为。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贯彻办案始终,选派精通藏语、彝语的检察干警组建未检团队,建立部门间联动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深做实。并成立检察官法制宣传团,深入县内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夯实平安九龙建设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和担当(汤恒)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