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仁寿县人大调研仁寿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来源: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振刚 肖勇 发布时间:2020-11-11 17:51:12

图片1.png

11月11日,仁寿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郑东率县人大调研组到仁寿县检察院对该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行调研。

座谈会上,仁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辜玉刚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自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通过以来,仁寿县检察院大力开展新法宣讲活动,以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和回访监督为抓手,聚焦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这一核心,检察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和收监执行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有效推动了本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了共赢多赢的良好社会效果。截止2020年10月30日,深入乡镇司法所开展集中点验、法制宣讲活动13次,依法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4件,书面纠正违法6件、检察建议1件,采纳整改率为100%,监督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3人。

调研组对县院在社区矫正中促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和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让更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对支持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脱漏管和重新犯罪;三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督促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落实,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健康回归社会。陈振刚 肖勇)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