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测关乎公共交通安全,利益熏心的中介商贩为谋取不法利益,竟伪造检测公司印章多次为车辆过户出具虚假检测证明。近日,筠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伪造公司印章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9年年初,曹某某接手经营筠连县一信息服务中心,代办车辆过户等业务。在代办车辆过户业务中,曹某某发现车辆检测证明材料简单、利润颇丰,为非法赚取过户车辆在宜宾市某检测公司称重检测相关费用,曹某某以80元价格在淘宝网上雕刻了一枚印文为“宜宾市某检测公司”的印章,并以该检测公司名义,使用该枚印章为三辆货车出具虚假车辆校准证书及整备质量检测证明后到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该三辆货车代办了过户手续。曹某某从中获利4000余元。
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曹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