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近日,五通桥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10月9日上午,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牛华镇派出所与该镇沙板滩村民康会明成功救助一只受伤搁浅在岷江河边的白鹭,并送至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站恢复健康。
救助现场,经乐山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基地生态摄影师、“检影说法”主讲人丁华老师辨认,此小白鹭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丁华老师详细的向村民讲解如何辨认白鹭的保护等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精准解释国家规定三有保护动物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三有保护动物20只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丁华老师对发现并参与救助受伤白鹭的村民表示诚挚感谢,并发动广大村民与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共建“同在蓝天白云下,人类动物一家亲”的生态理念,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生态。(漆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