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阎劲带领检察干警前往果根塘湿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活动,旨在提升群众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意识,规范放生行为,共同守护这片珍贵的生态家园。
果根塘湿地作为色达县重要的生态系统,不仅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还是众多珍稀鸟类的栖息地。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候鸟选择在此停歇、繁衍,其中不乏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去年还荣获了四川省首批生态县。然而,由于部分群众对湿地保护和放生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一些不当行为对湿地生态造成了潜在威胁。
活动现场,阎劲检察长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他强调,湿地是“地球之肾”,对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湿地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针对放生行为特别指出,随意放生可能会导致外来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系统的平衡,甚至对本地物种造成生存威胁。只有经过科学评估和相关部门批准,在合适的地点放生合适的物种,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为了增强宣传效果,检察干警们还向群众发放了精心制作的宣传手册,内容涵盖湿地保护知识、常见放生误区、法律责任解读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相关内容。同时,设置了互动环节,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湿地保护行动中来。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不少群众表示,通过这次活动,深刻认识到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今后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再随意放生,并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湿地保护知识。
下一步,色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湿地等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色达贡献检察力量。